银监会正着手规范天然具有股市情结的信托公司的证券投资行为。昨日,银监会官方网站刊登了有关规范信托专用证券账户的61号文,61号文除了要求信托公司要将自有资金和客户资金分账户存放外,还明确规定,信托公司固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的比例不得超过50%。
61号文全名《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是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的,该文件早在9月便已下发给信托公司,并于10月1
日起实施(本报10月9日曾率先报道)。
根据该文件,信托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设信托专用的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由“信托投资公司全称加信托产品名称”组成;信托公司还应当在证券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资金账户,资金账户名称由“信托投资公司全称加信托产品名称”组成。
据记者了解,在61号文出台以前,信托公司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只开设一个账户。因为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的规定,对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一个自然人、法人只能开立一个。
这种开设账户方法,等于将信托公司的自有资金和信托资金共用一个证券账户,这又与信托的管理原则相违背。因为按照信托的监管原则,自有资金和信托资金必须严格分账管理,不同信托计划的资金也应该分开管理。
此外,除了加强对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账户管理外,银监会还对信托公司证券投资比例作了限制,明确要求,信托投资公司运用固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时,其投资于上市流通的股票、企业债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均市值总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含)。
一位信托人士称,在7月颁布的46号文中,银监会要求一家信托公司管理的所有证券投资信托,持有1家公司证券额的上限不得超过10%,这一规定是为预防信托公司做庄;这次对信托自有资金投资的规定,可能是银监会认为股市投资有风险,担心信托公司因此会遭受损失。
不过多数信托公司对这一限制并不欢迎。“现在股市不是在2600点,而是在1300点,真不知道这时还会有什么风险?”一位信托人士提出质疑。
“信托业骨子里流淌着证券市场的血。”很多信托人士如是形容信托公司的股市情结,中国的很多证券公司均脱胎于信托公司,信托公司的许多人士也来自证券公司。
信托公司一方面钟情于发行证券类投资信托计划,一方面也流连于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获得利润。但证券投资丑闻亦不断曝出,今年初庆泰信托恶炒桂林旅游,曝出数亿资金黑洞;近日,伊利高管挪用资金事件,其第一大股东金信信托也受到拖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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