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12月22日起,贩卖盗版盘超过5000张者,将面临被人民法院判处3—7年有期徒刑的惩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1日联合公布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5000张(份)以上的,应当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
《市场报》 (2004年12月24日 第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