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豪高新200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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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 05: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23日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曾忠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00,00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四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中信协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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