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威保变(600550)重要事项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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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 05: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办法》([1999]49号文),经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批复文件《保定高新区地税局关于对保定天威保变(资讯 行情 论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开发费抵扣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批复》(高地税发[2004]58号文),批准本公司2003年度发生的技术开发费42,974,710.79元税前列支,并允许2003年度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即21,487,355.40元加扣应纳税所得额,因我公司2003年企业所得税已缴纳完毕,故于本月收到退税款7,090,827.28元。我公司抵消
特此公告。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23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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