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钛股份(600456)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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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 05: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诉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陕西健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违规挪用本公司委托国债投资资产侵权一案(具体情况见2004年9月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公告),已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2004年12月22日我公司收
1、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5730万元及利息(自2003年9月4日至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逾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驳回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对陕西健桥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3、案件受理费311510元、保全费300520元,由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本案判决执行的结果,将有可能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造成影响。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案的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本公司未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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