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建设委员会获悉,北京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款已于11月底前全部还清,区县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款原则上年底前也要全部还清,确实有困难的,还款期限最迟不超过2005年6月。
据市建委主任刘永富介绍,北京市、区两级预算拨款项目拖欠总额占全市拖欠总额的近3%。北京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清理政府拖欠项目。具体是:对于政府全额投资项目资金不
到位而产生拖欠的,年底前无条件安排资金清偿欠款;对于超规模、超概算项目拖欠,报市政府专题研究,专人负责解决;对于拼盘项目拖欠,属于部门自筹资金不到位的,要求各级政府负责监督落实资金;对逾期未能解决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问题的,要求建设项目停建或缓建。
刘永富说,今后将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继续抓紧做好已结算项目还款计划的签订和未结算项目价款定案工作,同时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严格审批管理,加强工程价款支付的监管,规范劳务用工行为,坚决查处和杜绝零散用工,对违法使用零散用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承揽工程资格。
(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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