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进行了分拆后的文件清理工作。第一批共计110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结果已经出来:11份文件今后由央行、银监会共同负责监督实施,61份文件由银监会单独监督实施,38份文件则已经于12月17日废止。
央行刊登的公告称,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商业银行法》,央行和银监会对原由央行发布的部分金融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原由央行发布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关于禁止银行资金违规流入股票市场的通知》等11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央行和银监会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事项负责监督实施、解释,央行和银监会共同修改、废止。
央行原来发布的《商业银行设立同城营业网点管理办法》、《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暂行办法》等61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由银监会负责监督实施、解释、修改。
另外,《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38件原由央行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自公告之日(12月17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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