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2005年,信息产业部将从市场准入、互联互通、价格监管、普遍服务、用户服务、网络和信息安全六方面全面打造电信监管体系。信息产业部称,电信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75号文件)和即将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将保障电信网间互联互通。
信息产业部22日表示,因市场准入对电信市场格局有重大影响,国家对不同电信业务
实施不同准入政策。在增值电信业务领域基本放开,目前已有1万余家增值业务提供商,在基础电信领域则实行有数量限制的准入。
在市场监管中,信息产业部对价格实施上下限管理,上不能超出现有资费标准,下不能突破成本底线,防止以击垮竞争对手为目的的新一轮垄断形成,在这一区间内由企业自主定价。在对用户投诉较多的电话卡余额时限、市话详单和增值业务捆绑销售上,将加大管理力度。
信息产业部还强调,在普遍服务上,离“十五”期间95%行政村通电话的目标尚有距离,还有3至4万个行政村未开通电话。国家正积极建立普遍服务基金,使这一惠及贫困地区百姓的电信服务得到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