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记者 杨雪婷 通讯员王文波)昨天上午,曾担任中国非金属矿工业进出口公司财务部经理的肖仁国,因涉嫌采取设立小金库、用假发票平账、虚假支付利息等违法手段,骗取和侵吞公款数额547万元,在一中院出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1993年10月至1996年7月间,担任财务部副经理的肖仁国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的应收款截留至其擅自以公司财务部名义设立的“小金库”内,后以差旅费、转账
的虚假名义侵吞达114万余元;1995年1月至12月间,又擅自从“小金库”侵吞公款35万,并骗取公款17万余元用于个人购房;肖仁国还通过自己控制的北京鑫瑞祥工贸公司,采取涂改票据编造委托付款证明的手段,形成虚假借款骗取公款136万余元。此外,他还以支付咨询费、备用金、贷款利息等虚假名义,将公款转入自己控制的公司予以侵吞。检察机关指控肖仁国贪污公款共计547万元。
“这些情况都与事实不符,我并没有侵吞公款。”听完起诉书后,肖仁国立即全部予以否认。对于10年前设立的“小金库”,肖仁国辩解说:“这是当时一位老总指使我设立的账外账,虽然知道这是违规的,我只能听从,对于小金库上的资金来源并不清楚。”由于该案案情比较复杂,预计开庭将需要两天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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