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在六至八月实施休渔期 促渔业可持续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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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2日 08:30 中新网 | |||||||||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为促进香港渔业的可持续发展,香港渔农自然护理署提出一系列建议,包括在香港推行捕鱼牌照制度、设立渔业保护区及在每年六月至八月间实施休渔期等。     香港渔护署建议修改《渔业保护条例》,规管香港的捕鱼活动,包括在香港推行捕鱼牌照制度,以控制过度捕捞的情况;于吐露港及牛尾海等重要的鱼类产卵
    香港渔护署署理助理署长(渔业)梁肇辉称,署方推行发牌制度,希望限制新捕鱼船只加入,发牌将以船只为对象,只签发给在香港水域作业的本地渔船的船东,牌照将可以转让,有效期为两年。     他指出,休渔期构思将类似内地实行的休渔期,在每年六月至八月间禁止一些非选择性及对生态环境较大影响的捕鱼活动,估计全港只有约数百艘依赖香港水域捕鱼的拖网及围网渔船会受到影响,渔护署将与受影响的渔民商讨可提供的援助安排。有关建议将由今天开始至明年三月六日向公众进行咨询,预计可在明年把法例提交立法会,措施最快会在明年尾陆续实行。     根据香港渔护署九八年完成的研究,自八十年代末期起,香港水域内的渔业资源和渔获量持续减少,渔护署在九八年完成的顾问研究显示,在过去十年,大部分水域渔获下降了超过百分之五十,而鱼苗的产量则减少达九成;过度捕捞正是导致渔业资源持续下降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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