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辉瑞在北京打输了其在华首场行政官司。该公司主旨在于把“ENVACAR”注册为商标的诉讼请求被北京市一中院驳回。如果这一判决成为终审判决,意味着辉瑞公司将不能利用法律来阻止竞争对手在药品包装上印刷“ENVACAR”字样。这是其伟哥专利被取消后,辉瑞在中国市场又一次遇挫。
这起商标注册纠纷源于3年前,2001年9月,辉瑞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提出“ENVACAR”
商标申请,被驳回。随即,辉瑞公司又向商评委提出复审,商评委审查后于2004年9月作出决定,认为《现代英汉药物词汇》中对“EN-VACAR”解释为“硫酸胍生(抗高血压药)”,可见“ENVACAR”是抗高血压药的通用名称,依法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辉瑞此次与商评委对簿公堂,旨在请求法院撤销商评委驳回其“ENVACAR”商标注册申请的决定。辉瑞认为,“ENVACAR”商标已在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注册并已在广泛区域使用。此外,《现代英汉药物词汇》对“EN-VACAR”的翻译和解释并不准确,不具备权威性,不能作为商评委驳回其申请的依据。
北京一中院认为,辉瑞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ENVACAR”为其独创且独家使用的商标。同时,辉瑞提供的相应证据不足以推翻《现代英汉药物词汇》的证明力和准确性。一中院一审维持了国家工商局商评委对“ENVACAR”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在30天之内,辉瑞公司还可以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否则一中院的判决将成为生效判决。
辉瑞中国新闻发言人王勋彪昨表示,所有的商标争议都是由辉瑞总部的法律部门处理,中国方面并不知情。
不久之后,辉瑞还要面对另外一场至关重要的官司,辉瑞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要求恢复其ED药物“万艾可”(俗称“伟哥”)的专利权。这将关系到辉瑞能否独霸中国“伟哥”市场。
辉瑞是全球排名第一的制药企业,上世纪80年代初进入中国。目前,辉瑞在中国的业务包括制药、胶囊以及动物保健三大领域。在中国,辉瑞已成功上市40余种创新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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