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宣布领汇基金全球发售告失效 退还申请款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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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 08:00 中新网 | |||||||||
    二十日凌晨二点半,香港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局长孙明扬宣布:考虑到由于未能确定公屋居民卢少兰及马基召,是否有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的可能性,全球发售及领汇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于香港联交所上市之计划将不能于今日(十二月二十日)进行,全球发售亦告失效。     根据香港公开发售成功申请之投资者的所有申请款项,将不计利息
    他表示,领汇不能如期上市,是由于被司法程序卡住,情况就如被狙击,没有官员须要为事件负责。     十九日晚上十一时,在香港房委员召开紧急会议之后,孙明扬在此间召开记者会宣布,港政府决定押后领汇基金的上市计划。     他表示房委尊重港终审法院的决定,将在所有司法程序完结后,再争取重新安排领汇上市,并指这是各方面衡量之后,作出的最稳妥、最负责任的安排,相信国际投资人和香港市民会理解这个决定。     孙明扬在记者会上说,领汇基金筹备阶段曾经征询本地资深大律师和英国御用大律师明确的法律意见。根据香港房屋条例,房委会分拆出售相关物业是完全合法的。且有关法律依据,已经在公屋居民上诉终止领汇上市案中,分别得到香港高等法院以及上诉庭的认可。     他表示:房屋委员会认同,依现时的司法框架,市民有权提出司法复核。为了令领汇如期上市,房委会这几天通过司法程序,希望早日消除上市的不明朗因素。但是终审法院不接受缩短上诉期限的要求,房委会表示尊重和接受终审法庭的决定。     他表示:基于目前未能知道兴讼人是否会于二十八天内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以及终审法院最后的判决,因此不明朗因素仍然存在。在保障数十万投资者利益的前提下,房委会决定作出上述安排。     孙明扬今日零时三十分表示,再上市计划要改动的不多,且可用回原来包销银行,料再上市所需要费用约一亿元。     对于香港政府的决定,香港《文汇报》今天的报导说:有关方面与评级机构讨论时,得悉评级机构对是次处理方法反应正面,因为将能突显香港尊重法治的精神,相信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将不受影响。     《大公报》的消息称:至于上市失败对房委会的财政影响,孙明扬强调,房委会的财政困难“非朝夕之间”,没有上市带来的注资,房会两、三年后的财政可能会出问题,但几个月内相信不会有太大问题。     对于此事,民间人士认为受到影响最大的是五十一万名散户投资者。此间证券界人士估计,领汇若能成功上市,首日挂牌应可劲升三成,换言之,领汇上市流产投资人变相损失五十三亿元。     香港学界纷纷发表评论,香港《商报》报导港中文大学财务学系副教授苏伟文的观点称:事件短期影响香港的营商环境,不过政府则可以趁机宣传香港是法治社会,将坏事变好事。     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助理教授张达明认为,法院可以在公屋居民的上诉聆讯中厘清法律观点,避免日后有外国投资者狙击领汇基金。     地产界人士施永青则表示,领汇事件对香港带来的影响,并非法治出了问题,而是事件被人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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