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600064)关联交易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 05:3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附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本公司接受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委托,以市场定价为原则承建出口加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方董事徐益民先生、梁学忠先生、马利女士回避了此项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项关联交易预计毛利为人民币550万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接受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委托,承建出口加工区管理楼二期工程项目。 二、关联方介绍 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共持有本公司160,670,5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6.69%。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于1992年4月成立,系国有企业,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法定代表人为马利女士,注册资本为126,363.5万元。其主要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企业,物资供应,国内贸易,项目开发等。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内容 公司从发挥自身从事园区建设的经营优势,发展主营业务出发,接受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的委托,以市场定价为原则承建出口加工区管理楼二期工程项目,预计造价为5,200万元,预计毛利为550万元。 此对外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方董事徐益民先生、梁学忠先生、马利女士回避了此项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关联交易预计毛利为人民币550万元,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公司三名独立董事事前均认可该项交易,认为此项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公司此项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第九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