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化高新(000609)法人股股份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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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 05:3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燕化高新(资讯 行情 论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日前接到中国石化(资讯 行情 论坛)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山石化)通知,燕山石化已就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事宜分别与呼和浩特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燕山石化于2004年12月20日分别与呼和浩特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华国际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国有法人股51,850,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01%)中的36,800,000股转让给呼和浩特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5,050,500股转让给天华国际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二、以上股份转让的转让价全部按照每股人民币3.80元(以经审计的本公司截止2004年6月30日每股净资产3.29元为依据,每股溢价0.51元,溢价比例为15.5%)计价。 三、本次股份转让前,呼和浩特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天华国际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预计本次收购完成并在上述所有股权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呼和浩特北能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36,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39%,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天华国际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15,050,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1.62%,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本次转让后燕山石化将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四、有关上述股权转让的具体情况见同时披露的《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及《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五、本公司董事会将依据证券法规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股权转让行为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北京燕化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4年12月21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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