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报道
重大调整内容
推销员不必是企业员工
降低年销售额5亿元高门槛规定
直销产品范围放宽放细
推销员奖金比率限定在25%
本报讯(记者/谢思佳)记者昨日从多方求证获悉,已推迟出台的直销法规主体《直销管理条例》核心内容再次作了重要调整。早前业界关注的焦点——准入门槛部分下调,这意味着更多的国内外企业将有资格申请在中国从事直销的牌照。同时,5亿元年营业额和是否为直销协会成员的硬性规定也被取消。
直销业的资深政策专家、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忠律师昨日通过本报提醒业界,硬性规定的取消,并不代表政府在发牌时不考量相关的标准。
门槛高中有降作出重大让步
记者昨日获悉,根据最新调整的条例,原来规定的直销从业人员(即推销员)必须与直销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一条,已改为只需签订推销合同,并按规定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这意味着推销员不一定必须是企业的正式员工,但销售管理人员和培训人员依然要求必须是企业的正式员工,并有严格考核标准。
最新的《直销管理条例》显示,直销企业不再需要满足条例前一稿规定的年营业额过5亿元的要求。同时,也取消了外资企业必须是世界直销协会及其分支机构成员的硬性规定。
刘忠分析,政府此次对《直销管理条例》内容的调整,主要是根据“内外一致”的精神进行的。门槛高中有降,比如不再需要5亿元年销售额的规定,将使更多有意从事直销的内资企业有机会入围;而针对外资企业,也不再要求必须是世界直销协会成员的规定,鼓励更多有诚信的外资直销企业顺利投资中国市场。
另外,直销企业可通过直销形式销售的产品范围,从原来的保健品、化妆品、日用品三个主类适当放宽,作了更细化的规定,必须是保健品、保健器材、化妆品、保洁用品、小型厨具等类别。
记者注意到,1998年十家转型企业中,特百惠(中国)有限公司就是一家只销售小型厨具的企业。
25%佣金比例板上钉钉
9月厦门会议公开的《直销管理条例》初稿中规定,直销从业人员总奖金比率不得高于销售总额的25%,特殊情况可放宽至30%。之后,该条款成为争议最大也是最受关注的一条。大部分企业认为,该比例太低以致影响多层次分配制度。当时本报分析认为,该条例的制订旨在从制度上减少直销网络层次,将网络限定在可控制的范围。
昨日记者求证该条时获悉,新版本将这个比例限定为25%,将前一稿中“特殊情况可增至30%”的提法取消。这一坚决的态度表明,政府非常倾向单层次直销。
确保市场繁荣且健康
根据国际惯例,多层次直销的佣金比例一般为总销售额的40%至50%左右。但据直销业资深研究人士胡远江分析,事实上,直销企业很可能通过三种技术手段应对目前25%的限定:额外福利;广告促销;国际金融系统。
刘忠说,需要注意的是,本次调整后门槛虽有所降低,但政府对行业的监管及对非法传销的打击将依然非常严格,决不允许任何形式的非法传销存在。8000万元注册资金与2000万元保证金的规定,令高准入门槛依然存在,没有实力的企业绝对不要想在市场上留有一丝一毫短期投机的幻想。在申请直销资格的条件中,继续保留了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硬性规定。这无异于对目前那些处于灰色地带的直销企业关上了投机的大门。对外资直销企业而言,继续保持了必须有3年以上直销经验的硬性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政府期待通过一个高质量的法规,来真正引进一批优秀的外资直销公司和引导一批稳健的内资直销企业成长,从而确保直销市场不仅繁荣更要规范。(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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