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记者 钱政宜 发自上海
英力特(000635)12月18日公告称,2004年10月21日,因英力特原大股东宁夏民族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未能按期履约,偿还在中国工商银行惠农区支行的1200万元人民币借款,英力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故该行将英力特银行账户中1200万元资金扣划。
经英力特与民化集团协商,民化集团同意以其合法拥有使用权的土地抵偿英力特因承担连带责任而造成的损失。2004年11月29日,英力特与民化集团签订《土地使用权抵偿协议》,协议规定:民化集团自愿将其拥有的该宗土地作价1200万元人民币抵偿给英力特;该宗土地地面建筑物砖窑、烟囱等资产,一并转让给英力特,转让价双方协议为10万元整,由英力特支付给民化集团;该宗土地及地面建筑物无任何第三者权益纠纷。
2004年12月16日,该宗土地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英力特为民化集团提供的1200万元担保连带责任自然解除。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2月20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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