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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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 03: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特变电工(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二OO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17日如期召开,会议地点为新疆昌吉市延安南路52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名,代表股份145,753,0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1%。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代表股份126,462,9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5%;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表5名,代表股份19,290,1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6%。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张新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记名表决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说明》,对该议案中的(1)引进高可靠性少(免)维护超高压可控电抗器、电力变压器项目(2)新建110KV级交联电缆技改项目(3)卷铁心变压器的开发和产业化项目(4)以剩余募集资金7174万元及自有资金1333万元受让国际信托所持有的沈变公司6500万元股权议项进行分项表决。各议项表决结果均为:同意票145,753,08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流通股股东同意票19,290,105股,占出席会议流通股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非流通股股东同意票126,462,976股,占出席会议非流通股有效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天阳律师事务所李大明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二OO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二OO四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17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