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建为乌鲁木齐市自来水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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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 03: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乌鲁木齐市自来水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13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2004年第四届十三次董事会表决通过,待担保协议签署后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市自来水公司注册于乌市黑龙江路23号,法定代表人张明非,主要经营范围:承担乌鲁木齐地区供水等。截止2004年11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74,482万元;负债总额34,524万元,银行贷款2,000万元,无一年内到期负债;净资产39,958万元;净利润-3,178万元。本公司与其无关联关系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乌市自来水公司长期以来一直为本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责任,截止目前,公司正在履行并由其提供担保的贷款总额为1.2亿元。为维护两家公司之间互惠互利的长期合作关系,促进共同发展,同时考虑到乌市自来水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率为46.35%,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担保风险较小,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04年12月1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300万元,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目录 新疆城建(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17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