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建(600545)第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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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 03: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城建(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于2004年12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全泽、刘永佶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刘军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了: 1、关于同意为乌鲁木齐市自来水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乌鲁木齐市自来水公司人民币2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待双方签署正式担保协议后生效。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2、关于调整公司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的议案。 因公司逐步由单纯的施工型企业走向以施工为主,制造生产为辅,多元化混合型企业,现行财务制度中关于机器设备折旧年限有关规定已不能满足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机器设备折旧年限由5-8年调整为5-15年。由于公司现有建筑施工用机器设备计提折旧年限与原制度规定年限相同为5-8年,执行新规定的主要是今年新购或建设的生产型机器设备,因此基本不存在追溯调整的问题,对公司2004年度财务数据影响不大。新规定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04年正式执行。 同意7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特此公告。 新疆城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17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