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实业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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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 03: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上海复星实业(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4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17日上午在上海市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召开,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8449.8609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8.6232%。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大会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南京老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2. 98%股权的议案 同意2287.2811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512%。反对1950股,弃权9240股。 上述股权转让为关联交易,股东大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6161.4608万股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审议通过关于受让上海复星医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股权的议案 同意2287.2811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512%。反对1950股,弃权9240股。 上述股权转让为关联交易,股东大会表决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6161.4608万股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同意48448.7419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950股,弃权9240股。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48448.7419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9977%。反对1950股,弃权9240股。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聘请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娄鹤律师出席,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200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上海复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17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