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股份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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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 03: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17日在西安市太白南路1号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229,009,804股,占公司总股份319,009,804股的71.79%。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收购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的决议 本项决议同意股份32,947,1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股份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关联股东中国标准缝纫机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上述议案已于2004年11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张靖如、谢秀丽律师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