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非流通股份转让业务办理规则》出台,掀起了一阵不小的浪头。最大的亮点即所谓可能是全流通的先兆。有关分析人士讲得有板有眼:全流通可能分两步走,先实现非流通股的自由流通,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价格接轨后再正式全流通。其先见之明,跃然纸上。
错了。第二天的报纸上披露的事实真相恰好相反。监管部门早就在研究如何规范非流
通股转让,新规则也早于一年前就大体草拟完成。之所以迟迟未正式公布,原因之一恐怕就是担心在市场脆弱的情况下让投资者产生误解。事与愿违,管理层不愿看到的情况最终还是发生了。
看到非流通股份转让的字眼,就想到全流通,此类杯弓蛇影之事,固然可归咎于熊市思维的作祟。但既然市场已经弱不禁风了,媒体的责任应是精心呵护,不分青红皂白地炒作,意在何方?值得探究。当然,相关部门也应作出明确澄清。上海证券报诸葛立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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