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汽车及其关键件进口许可证不予延期的通知商配管便字[2004]第15号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的规定,我国将于2005年起取消汽车及其关键件的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为履行加入世贸的承诺,自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对汽车及其关键件不再实施进口配额、许可证管理。根据商务部通知要求,2004年签发的汽车及其关键件的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不再延期至2005年使用。特此通知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二00四年十一月五日
(信息来源:西安特派员办事处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