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情况
本课题是中国社会科学院重大课题(B类),研究时间为2001年5月至2003年2月。课题主旨
成果较以前研究的突破:
1、本课题根据公共选择理论把政府、主管部门及官员也视为追求自身利益(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经济人,这也与我国现实的经验判断是一致的,而以往的研究多是把政府、部门、和官员视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和市场机制缺陷的修补者,而不是市场竞争的参与者。
2、在研究对象上,本课题不是把农村合作基金会作为一个整体对待,而是把合作基金会作为一个个个体看待。以往的研究多是把合作基金会当成无差异的整体来研究。
3、以往关于农村金融市场的研究多是研究农村金融市场的结构、农村正式金融机构的作用、信用社的改革等宏观问题上,本课题将关注微观的金融组织的形成和其在不同环境下具体的经营及竞争行为的差异性,探讨通过政策引导和制度变迁等手段,增加金融服务的供给。课题组成员
课题主持人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李静。(来源:经济参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