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尼三星共享专利
协议涉及绝大部分技术,双方差异化专利未共享
本报讯 (记者黄懿)两大电子业巨头索尼和三星在12月14日签署了一份相互授权协议——双方可以免费或低价使用对方的专利技术,体现了日韩两国的专利权问题从竞争到合作的转变。
索尼和三星签订的相互授权协议涉及甚广,包括三星的DRAM、Flash等半导体相关技术;索尼的“MPEG”、“ATRAC”等音乐压缩技术,以及次世代光盘技术“蓝色光盘”等。据悉,该协议有效期至2008年,索尼在美国注册的1.3万项专利中,将有高达94%的专利授权给三星使用
;而三星在美注册的1.1万项专利也将以相近的比例向索尼开放。
此外,各自的“差异化技术专利”并没有与对方共享,如与索尼PlayStation游戏机和精密显像(DRC)相关的技术、三星的数字自然影像技术(DNIe)和家庭网络的相关技术,还有TFT LCD面板、OLED面板的专利技术。
该协议让这两大电子产品生产商在研发新产品是无需担心专利纠纷问题,并在非主力的产品研发上共享技术,省下大笔的研发成本以集中在各自的战略产品上,提高竞争力。
索尼负责知识产权的资深副总裁中村佳秀说,“我们希望在卷入一场激战之前,明确有关的事宜。”话中可以看出该协议是由索尼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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