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 北京经纪人协会16日向社会公布了行业“守信企业”公示标准,十九家经纪企业被推荐为2004年度“守信企业”。“守信企业”公示标准是:(一)企业重视商业信誉和信用管理工作,有较高的信用意识和管理水平。1、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劳动佣工制度;2、有健全的信用管理机构和人员,并有企业主管领导负责日常的信用管理工作;3、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良好,在政府部门信用信息中没有不良行为记录;4、建立法定代表人及单位内部业务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
(二)企业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1、建立有资格的从业人员签订合同的管理制度;2、有完善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制度;3、有规范、完整的合同台帐,签订合同规范,实施备案制度;4、如实记录齐全经纪业务成交情况,并保存三年以上相关凭证;5、依法订立、变更及终止合同;积极使用《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北京市房屋出租居间合同》《北京市房屋承租居间合同》示范文本,依法使用合同格式条款。
(三)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1、将定约机会和交易情况及时并如实报告委托人或当事人各方;2、妥善保管当事人交付的样品、保证金、预付款等财务;3、按照约定为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4、除即时结算外,经济合同的签约率达到80%以上;5、除不可抗力和对方违约,以及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变更、解除外,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四)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经营信用良好。1、提供客观、准确、高效的服务,不提供虚假信息、不做误导宣传;2、没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约失信行为,能够积极兑现本单位向广大消费者的承诺,依法解决消费者投诉。
(五)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银行信用良好、质量信用良好。1、收取当事人佣金应当开具发票,并依法缴纳税收和行政管理费;2、银行信用良好,代收托付制度落实到位;3、严格遵守行业标准,落实内部管理制度。
(六)在同行业企业中,经营效益良好。1、经济效益良好,无经营性亏损;2、得到消费者的好评或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
北京经纪人协会2004年度“守信企业”推荐名单是: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万德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鑫鑫辉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高朋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北京正华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兴宸广厦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市兴商房地产经纪中心;北京凯利门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华熙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万有达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兴业安居房地产经纪中心;全程登记注册代理(北京)事务所;新丝路模特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市中海源产权交易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怀明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安永普润产权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千万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时代新纪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作者:刘浦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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