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16日电 为了进一步开放市场和兑现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从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汽车及其关键件、光盘生产设备的进口许可证管理。届时,我国将全部取消普通商品的进口许可证管理,仅保留3种特殊商品的进口许可证管理。
根据有关法规,从明年起我国仅对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和消耗臭氧层物质3类特殊商品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总计83个8位HS编码。
自2002年1月1日起,国家取消了对涤纶纤维、烟草及其制品、彩色电视机及其显像管、彩色感光材料等14种商品的进口许可证管理,并取消了对汽车及其关键件、汽车轮胎部分编码商品的进口许可证管理。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种类从上年的26种减少到12种。从2003年1月1日起,国家再次将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减为8种。2004年减至2种,2005年起全部取消。(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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