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境外机构抢注我股指期货(新闻聚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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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 07:37 人民网-市场报 | ||||||||
新华社记者 黄庭钧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消息称,重启股票指数期货开发,由专家组成的项目小组已正式成立。但就在一个多月前,世界最大的期权交易所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已正式推出中国股指期货,交易对象包括中海油、中国铝业、中国人寿、中国电信在内的16家中国公司股票构成的指数期货合约。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也随后上市同类产品。目前,新加坡交
“这类接二连三的消息,让任何一位在国内证券期货界工作的人都不能无动于衷。”一家期货公司的高层说,境外机构纷纷抢注中国股票指数期货,事关我国金融安全,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并积极应对。 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专家介绍,像股指期货这样的金融衍生品,其交易场所一般有两大类别:一类是在规范的交易所集中交易的衍生品,称为场内合约,主要包括股指期货、利率期货、外汇期货;另一类是通过金融机构一对一的谈判进行交易,称为场外合约,主要包括远期、互换等。 “在我国,银监会发布的《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已于今年3月1日实施,为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遇。但相比之下,在交易所场内交易的衍生品市场发展已明显滞后。”这位专家无奈地说。 专家也认为,随着国内股票市场对外资开放,境外交易所上市中国A股指数期货,如果不能及时提供股指期货等风险管理工具,那些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国内买卖股票的同时,势必通过境外交易所利用A股指数期货进行风险管理。 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有可能形成我国股票的现货市场与股指期货市场在境内外的割据局面,并导致中国资本市场结构的严重缺失;另一方面,我国监管机构对境外股指期货市场无权监管,尤其当股指期货市场价格操纵行为的负面影响传递到国内股票市场时,后果将不堪设想。 世华财讯分析师张晨昊也认为,在我国股票指数期货一时难以出台的背景下,境外机构抢先出台我国股票指数期货,将产生三方面不利影响:第一,可能影响我国金融市场整体发展;第二,高额的股指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入将流入他国交易所;第三,国际炒家在他国市场上操纵东道国股指期货。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院长戴国强教授指出,股指期货这样的风险管理工具事关我国金融安全,“一旦被他国抢先推出,不仅不利于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一定情况下还可能被国际大投机家所利用,势必威胁我国金融体系的稳定”。 9月中旬,欧洲货币杂志在上海举办了一次中国衍生品市场高峰会议。这次会议上,不少境外专家也建议,我国应在发展场外衍生品市场的同时,尽早推出在期货交易所集中交易的标准化合约。 新加坡发展银行执行董事沃特.张表示,现在中国股市低迷,正是推出A股指数比较好的时机。同时,我国还是继日本和韩国之后的亚洲第三大债券市场,中国也应该适时考虑利率衍生产品,因为利率衍生品也是政府可以考虑采用的货币政策工具之一。 JP摩根中国与香港区信贷利率市场执行董事丹尼斯.万也指出,中国企业急需避险工具,因为“金融衍生品的使用不但可以降低他们现金流与收益率的波动,而且还能有效地减少融资成本;更为重要的是,风险控制部门在优化投资组合的同时,能够积极主动地规避市场风险,而不仅仅是被动等待”。 复旦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刘文财等专家认为,新兴市场国家由于信用风险高等原因,重点发展的还是交易所市场。他说:“场外合约交易的发展为交易所交易产品准备了基础,但同时由于我国投资者风险意识普及程度不高,市场发展时间不长,因此我们应该考虑加快发展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标准合约衍生品,以控制风险,稳定市场,服务于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地发展。” 《市场报》 (2004年12月17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