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力宝收购方发出律师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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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 06:25 深圳商报 | |||||||||
要求当地政府立即撤出工作组 【本报12月16日北京电】(深圳商报记者 宋华)健力宝的收购方汇天中恒、北方亨泰近日向佛山市政府和三水区政府发出了律师函。这是12月6日三水区政府接管健力宝、收购方被赶出健力宝之后,收购方首次发出正式法律文书。对于接管健力宝,当地政府仍未公开发表任何看法,并不接受媒体采访。
据称,此前收购方曾就接管事件向三水区政府邮寄了咨询函,未获答复。 据悉,律师函由香港顾恺仁律师事务所发出,收件人分别为佛山市市长及佛山市三水区区长。律师函提到:“贵政府在12月6日委派了一个工作组,在毫无理据的情况下,强行接管健力宝及其下属企业,并强行将我所客户派驻健力宝总部的人员赶走。作为健力宝的股东,我所客户对贵政府的上述行为表示十分震惊,认为贵政府的行为是错误的。” 据了解,收购方委托律师向当地政府提出下列要求:1.立即停止上述行为,命令所有工作组成员离开健力宝及其下属企业;2.立即责令工作组退回健力宝的公章、财务章以及其他档案材料;3.在本函发出后14天内,以书面方式向我所客户报告工作组在强行接管期内的行为,包括是否对外签订任何合约,是否做出不利健力宝的事情。并请当地政府予以回复。 对于收购健力宝出现的变故,担任了22天健力宝董事长、总裁的李志达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具体原因他们也不明白,希望政府有一个说法。目前只能静观其变,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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