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证监会公布了《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提出了类别表决与网络投票的新要求,一些上市公司对此新生事物产生了疑问。为此,本刊记者采访了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就上市公司利用深交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说明,内容如下:
一、 刊登股东大会通知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上市公司应于股权登记日后三天内再次刊登股东大会通知;如提案人提出临时提案,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提前十天由董事会公告。
二、委托及前期准备工作
1、上市公司首先要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签署服务协议,委托信息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服务,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2、信息公司将向上市公司提供专用数字证书,上市公司凭数字证书可登录深交所网络投票系统上市公司专用子系统(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专用子系统),以下相关功能均通过在该子系统中的操作实现,系统的操作非常简便,上市公司稍加培训即会使用,不需担心。
3、上市公司在股权登记日前,确认信息公司准备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
三、 股东大会期间
1、在股东大会召开期间,上市公司可通过上市公司专用子系统播报现场股东大会的会议进程、会议讨论的主要内容,并与股东进行实时交流(注:该功能供上市公司选择使用)。
2、上市公司根据会议进程,控制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截止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由现场股东大会主持人根据会议进程至少提前30分钟在互联网投票系统公布,但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四、获取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在网络投票结束后,可通过上市公司专用子系统直接获取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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