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商(600280)董事会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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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 01:2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央百货连锁有限公司、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南京中商金润发超市有限公司于2004年12月15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现将会议内容公告如下:
一、南京中央百货连锁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法人股股东安徽华运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15%的股权转让给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股权转让后,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持有15%的股权;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5%的股权。 二、南京太平洋百货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自有资金按每股壹元的价格受让安徽华运物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南京中央百货连锁有限公司15%的股权,合计支付股权转让价款计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 三、南京中商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江苏泰和房地产实业有限公司联合建设高层商住综合楼项目(暂定名“万豪中心”)的议案,“万豪中心”位于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15号南京三乐电气总公司前厂区B片,占地面积4421.8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宁鼓国用(2004)第06732号)。 “万豪中心”计划总建筑面积10.3万平方米,正负零以下计2层;正负零以上主体建筑物高度约为180米,计54层。设计方案初步定为正负零以下为地下停车库;正负零以上用途为商业、办公、商住综合用房、高级公寓等。 “万豪中心”项目进度已达正负零,预计总投资4.5亿元,联建方承担“万豪中心”建设用地的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土地出让金;设计费;城市建设规费等;本公司承担全部“万豪中心”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及双方确认的设计方案等内容的全部建设费用。项目完成后,联建双方按各自分得的面积结算投资款。 四、南京中商金润发超市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母公司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增资配股方案,利用配股募集资金向本公司增资,用于新建大型仓储超市项目。本公司已于先期利用银行贷款资金投入超市建设,新建的大型仓储超市龙江店、丹凤街店分别于2003年1月和12月投入运营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鉴于母公司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工作已实施完毕,配股募集资金已全额到位,本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增资1.18亿元;本公司其他股东同意放弃本次同比例增资权。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28亿元,其中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的99.92%,南京市栖霞区国有资产投资中心占注册资本的0.08%。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O四年十二月十五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