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昨天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200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
会议指出,国务院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工作,多次强调要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一定要给全国人大和人民群众一个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答复。
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纠正存在的问题,并认真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截至目前,已有754人(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审计意见完善各项制度规定87项。截至2004年10月底,审计查出应上缴财政的各项资金285.97亿元,已上缴208.72亿元,上缴率为73%,比去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滞留资金已有98.78%拨付到位。总的看,整改工作进展较好。
会议强调,对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继续抓紧落实。该收缴的款项要尽快收缴,该追究责任的要进一步查处。未完成整改的,要抓紧整改。查处和纠正工作必须在明年一季度基本完成。会议决定,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会议认为,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逐步完善,公司的运行实践已发生了很大变化,有必要在总结10年来国有企业改革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的公司法进行修改、完善。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草案)》,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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