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城市调查队消息,河南省居民消费价格11月较上月下降0.3%。11月份河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2.9%,较上月下降0.3%。此前的10月份,物价较9月份下降0.1%,首次露出物价回落苗头。上月物价大幅回落最主要的因素是食品类价格在持续较长时间上涨之后相对稳定并呈现明显回落。当月全省食品类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虽上涨3.8%,但涨幅比上月减少了6个百分点。粮食价格同比涨幅比上月缩小12个百分点;油脂价格较上月下降1%;鲜菜价格较上月下降9.6%,其中萝卜、白菜等大路菜降至2001年以来的最低点。同时,
由于饲料价格下降,肉禽蛋及水产品也有不同降幅。与食品类大幅降价相比,居住类消费品价格仍然高涨,当月同比涨幅8.1%,其中水电燃料价格同比上涨14.1%,建房及装修类价格同比上涨4.8%,且无下降趋势。此外,原煤价格高涨带动煤制品价格上涨,当月煤制品同比上涨40.6%,比上月高出2.5%;因部分省辖市提高水价,11月水价同比上涨12.1%,比上月上涨3.2%。
(信息来源:郑州特派员办事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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