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心一指出 进一步推动券商完善治理结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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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 09:46 证券时报 | |||||||||
    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庄心一昨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与大和证券联合举办的“证券公司法人治理和内控机制国际研讨会”上指出,完善的治理结构是证券公司防范风险和创新发展的根本保障,证监会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证券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推动证券公司以客户资产安全为中心的内控制度的建设。     庄心一说,近几年我国证券业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充分表明,如
    庄心一表示,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证券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比如,不断强化对证券公司股东及其控制人行为的监管。在准入环节,对控股股东和大股东的资格进行审慎调查,鼓励资本实力强、具有良好诚信记录的机构参股证券公司;加强证券公司高管人员的监管,将事后资格审查改为事前审核、专业测评、动态考核等相结合,切实保护坚持原则、遵规守法的高管人员,淘汰不合规、不称职的高管人员,处罚违法违规的高管人员,逐步培育证券业合格的职业经理群体。再如,进一步推动证券公司公开披露财务和客户资产安全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高证券公司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透明度。     庄心一强调,以客户资产安全为中心的内控机制是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公司合规经营既是内控的重点,也是监管的重点。证券公司只有在内控机制上做实、做精、做细,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为了推动证券公司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证监会着重从客户资产的安全和经营资本的充足两个方面来衡量证券公司的安全稳健状况和内控制度。     目前,证监会正致力于推动所有的证券公司按照《证券公司内控指引》的要求建立内控机制,当前的重点是推动以客户资产安全为中心的内控制度建设,同时,证监会也正在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控指标体系和风险预警体系,以消除产生证券公司风险的内控制度漏洞,完善适应于其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创新的内部风险控制机制,防范流动性风险。     他指出,以风险控制为前提的金融创新是证券公司和证券市场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中国证监会将进一步把证券公司风险防范和制度建设逐步同步,把加强行业监管与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有机结合,通过创新发展,建立扶优限劣、扶优化险、优胜劣汰的机制,鼓励治理完善、内控有效的证券公司在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进行业务创新以及组织结构、经营模式等方面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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