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法免受欧盟赤字处理机制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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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 08:45 证券时报 | |||||||||
    由于德国和法国的财政赤字预计能在2005年达到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的标准,欧盟委员会14日宣布将不对两国执行“过度赤字处理机制”。     欧盟委员会预计,2005年德国的财政赤字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将由今年的3.9%降至2.9%,法国的赤字比例也将由今年的3.7%降至3%。
    欧盟委员会负责经济和货币事务的委员阿尔穆尼亚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考虑到德法两国政府为削减赤字所作的巨大努力已见成效,“目前已经没有必要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但他警告说,两国的财政状况依然不容乐观。他表示,“一旦两国削减赤字的措施失败,欧盟委员会将不得不将这一问题提交欧盟理事会,并再次启动有关的赤字处理机制”。     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明确要求欧元区各国的财政赤字不得超过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如果有成员国违反了这一规定,欧盟委员会有权要求对之进行罚款,罚款额可高达其国内生产总值的0.5%。     受经济不景气的影响,自2001年开始,德国和法国的财政赤字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连续3年超过《稳定与增长公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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