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党委书记李毅中指出 管理层收购不得违反五条“禁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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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 08:30 证券时报 | |||||||||
    国资委党委书记李毅中昨日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就中小企业如何探索管理层收购的规范操作,首次明确提出五点具体意见,要求管理层收购必须进行离任审计,经营者不得以企业产权进行抵押借款收购。他同时透露,今年通过对中央企业大规模的清产核资,清查并核销掉的中央企业不良资产逾4000亿,占总资产的5.4%。     李毅中指出,大型企业不能搞管理层收购,因为管理层收购使所有
    在具体操作中,李毅中要求,首先,要做好经营者离任审计,对企业业绩下降负有责任的不得购买股权;其次,改制方案要由产权单位委托中介机构制定,经营者不得参与转让决策等重大事项,严禁自买自卖国有产权;第三,必须进场交易,出让价通过进场竞价确定,经营者购买股权与其他受让者必须同股同价;第四,经营者不得向包括本企业在内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借款,不得以企业产权或实物资产进行抵押;第五,除国家规定外,不得将有关费用从价款中事先抵扣。同时,经营者持股比例也应慎重考虑,比例不宜过高。     李毅中还说,今年对中央企业进行了第一次大规模的清产核资。181户企业申报处理各类资产损失共3177.8亿元,占9.2万亿资产总额的4.2%,占净资产的9.9%。其中,按原制度清查出的损失1500.3亿元,因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清查出损失1677.5亿元。加上财政部已核准的近千亿元资产损失,清查并核销掉的不良资产占总资产的5.4%。     李毅中分析说,中央企业发生的损失,主要有几点原因:一是投资失误、不够谨慎,特别是对外长期投资、联营等缺乏管理,造成血本无归;二是管理不严,财务纪律松弛,内部管理流程链不紧密;三是会计核算不规范,人为调节利润,造成大量潜亏挂账;四是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到位,缺乏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     他表示,通过这次清产核资,中央企业得以甩掉历史包袱、轻装上阵。近4000多亿的权益虽然核销掉,但是帐销案存,下一阶段还要积极追回损失,落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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