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个人信用数据库试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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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 08:15 上海证券报 | |||||||||
    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由央行组织商业银行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将于本月中旬开始试运行,并且在北京、重庆、深圳、西安、南宁、绵阳、湖州等7城市,对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开通联网查询。     该数据库是各商业银行的信用数据信息共享的平台,主要采集和保存了个人在商业银行的借还款、信用卡、担保等信用信息,以及相关的身份识别信息,并向商业
    为保护个人和商业银行的合法权益,商业银行只能经当事人书面授权,在审核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或审核是否接受个人作为担保人等个人信贷业务,以及对已发放的个人贷款及信用卡进行信用风险跟踪管理时,才能查询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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