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发展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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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 05:3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04年12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了会议,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向福建兴业银行借款陆仟伍佰万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福建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借款陆仟伍佰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一年期基准利率。由上实置业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信用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