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百货控股子公司获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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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 05:38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接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南市国税函〔2004〕1503号文,同意给予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金湖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从2004年至2006年止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3]8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开发产品预售收入确认问题的有关规定,南宁金湖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004年已预交所得税180.54万元,根据本批文目前正在办理退税手续。 南宁金湖时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金湖广场项目的建设,该项目地下主体工程及地面广场已完工,现即将进入设备安装及内装修工作。地下商铺的销售工作已完成大半。 特此公告。 2004年12月15日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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