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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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 05:4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4年12月14日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河北福田重工专用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26,369,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同意26,369,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没有流通股股东出席会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马卓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天奇物流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五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