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董砚龙14日北京报道】协议转让将以大宗交易方式进行没有法律障碍
身兼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只公开发行的股票和“三无概念”的双重光环,飞乐音响(600651.SH)所发生的任何风吹草动自然都会显得格外耀眼,然而,这家公司也许不久还将戴上“大宗交易第一股”这第三个光环。
日前,飞乐音响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下称上海仪电)拟将7000万股飞乐音响协议转让给清华“力合系”。业内人士认为,根据现有规则,大宗交易将是此次股权协议转让的惟一途径。虽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的流通股协议转让并不少见,但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从意义上看,飞乐音响都将成为目前沪深股市的“大宗交易第一股”。
飞乐音响俗称“小飞乐”,股份全部为流通股。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末,上海仪电持有飞乐音响8134万流通股,占该股总股本42416.5123万股的19.18%。此次上海仪电拟将其中的7000万股给深圳清华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华智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盛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
这也就是说,如果此次采用这种方式的收购取得成功,该公司控制权将发生实质性改变。有市场人士表示,大宗交易虽然时有发生,但目前来看基本上仅限于券商减持等情况,不会涉及到公司控制权,像飞乐音响的这种转让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
根据《证券法》第32条,经依法核准上市交易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依法发行的证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这无疑意味着流通股的交易一定要在场内进行。而历史情况表明,也许是由于法律方面的障碍,以往沪市几家三无概念股主要靠收购方在二级市场收购举牌来实现控制权的转移。
有关人士表示,由于有关规则规定了流通股的交易必须在证交所的系统内进行,因此,此次飞乐音响流通股的协议转让也只能以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
目前的种种迹象也证实了这一说法。飞乐音响有关人士曾表示,由于该公司的股本结构为全流通,因此股权转让的方式很可能为在二级市场进行大宗交易。而收购方大股东深圳清华研究院的新闻发言人刘亚敏也表示,此次转让也会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大宗交易完成。记者注意到,在飞乐音响发布的公告中,双方承诺将共同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协议转让的交易规则。
据介绍,大宗交易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为流通股进行协议转让开辟的通道。所谓大宗交易,是指如果A股交易单笔买卖达到50万股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交易双方可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在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完成。
由于此前市场已预先获知清华“力合系”将入主,飞乐音响股价一路暴涨,目前已从一个月前的5元/股附近涨至9.03元/股。然而,根据规定,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
“从相关公开信息的时间来看,此次协议转让的谈判到目前至少进行了1月以上的时间”,有关人士认为,此次协议收购价格在上报国资委、证监会等部门审批之前无疑应该已经确定,肯定低于目前已被炒高的二级市场价格。
“即便是这样,此次大宗交易也是可行的,如果大宗交易发生在目前价位附近,双方随后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通过结算完成收购计划”,这位人士表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股权在国际市场很常见,除非恶意收购,协议价格通常低于当时的股票交易价格。由于我国股权分置的问题,大宗交易的制度避免了流通股不能进行协议收购的尴尬,使股市资源配置的作用在现阶段得以更大发挥。(15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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