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颁布新规则 银行间债市向企业债敞开大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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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 01:24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李卫玲 发自北京 继8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同意2001年中国铁路建设债券(01铁路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后,中国人民银行又开始为企业债券大量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创造条件。
12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称,将于2004年12月15日开始实施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流通审核规则》,是以企业债券的交易流通审核为基本规范对象,对所有债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应符合的条件、申请审核程序、信息披露等内容作了统一规范。 该《规则》为债券尤其是企业债券大量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提供了便利条件,对拓宽企业债券投资主体,扩大企业债券市场规模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企业债券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企业债发展滞后,在中国已经是不争的事实。长期以来,企业债券的流通方式比较单一,以在交易所集中竞价撮合交易为主,而在国外发达债券市场占主流交易模式的场外报价驱动交易式并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蔡国喜认为,企业债券市场主要是机构投资者从事的市场,个人投资者和小投资者不应成为企业债券的投资主体。在国外,个人和小机构主要是通过信托理财、基金股份等形式间接参与企业债券的投资;具有较高风险防范能力和专业理财能力的机构投资者才是企业债券的主要投资者。 经过七年的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规模和交易量大幅增加,投资者参与主体不断扩大,已涵盖各种类型的机构投资者,银行间债券市场已经成为中国债券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 蔡国喜认为,目前,银行间债券市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具有完备的债券托管结算体制和运行顺畅的报价驱动、询价谈判交易机制,理应成为我国企业债券的主要流通场所和筹资场所。将企业债券引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可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风险评估水平高和风险承受能力强等优势,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提高企业债券二级市场的流动性,促进企业债券市场乃至整个债券市场的发展。 据悉,虽然银行间市场从2001年开始就有中信债券交易流通,但由于中信集团本身为金融企业,因此市场还是将其视作金融债。01铁路债券的上市流通,才被认为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债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沈炳熙日前表示,银行间债券市场将成为企业发债取得建设和生产所需要资金的一个重要渠道。 对于企业债进入银行间市场将会带来的影响,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陈力峰认为,企业债进入银行间市场,将会健全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收益率体系。 随着未来更多的企业债券进入银行间市场,企业债流动性不足的问题将会得到有效解决,这将有利于持有企业债券的金融机构更好地进行资产管理,提高企业债的运作效率。一旦商业银行被允许持有和交易企业债,则将进一步拓宽企业债市场的空间,这对实体企业和金融机构而言将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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