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评议政府作风,是政府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行动。能不能正确对待群众评议,本身就能反映出政府单位的作风。江苏省一些机关单位最近在面临群众评议时大打“政绩广告”的做法,令人怀疑其接受群众评议的诚意。
江苏省各界万余群众近日开始对82个省级机关厅局级单位和部分中央部门管理单位进行作风评议。由于排名靠后的单位将被责令限期整改,主要负责人将接受诫勉谈话,而且,
以后连续两次评议排名末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将受到组织处理,所以,受评议的单位对这次活动都相当重视。
重视本来是件好事,但却因此发生了一种奇怪现象:一些机关单位开始大量在媒体刊登“政绩广告”,宣传本单位工作成绩如何、领导如何尽心尽力工作、职工如何努力等等。一家省级媒体的工作人员透露,自12月初以来,到这家媒体刊登“政绩广告”的厅局级单位“排起了队”,有一家单位甚至“高价买下了报纸头版的版面”。随手翻翻这张报纸,“政绩广告”的确不少。
一些单位舍得花钱刊登“政绩广告”,无非是想增加本单位的知名度、美誉度,争取在群众评议中“过关”或者获得好评。“政绩广告”果真能有这样的效果吗?
参加评议的1万多人是江苏省人民群众的代表。他们对机关单位作风的评判,主要来自日常与这些单位工作接触中的感受和见闻。他们看重的是这些单位做了什么、做得如何,而不是说了什么、说得怎么样。他们也知道自己作为群众代表,无权仅凭个人好恶对这些单位的作风作出评价,而应当用“大家”的视角来审视这些单位的作风。所以,想用“政绩广告”笼络人心,争取赞成票的做法,是很难有所收效的。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是扑下身子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还是投机取巧、哗众取宠,群众会作出公正的评判。再深究一步,这些广告的费用从何而来?是不是挪用了哪里的专项经费,或者办公经费?如果是这样,那就愈加会损害这些单位的形象了。石永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