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电站项目环评坚决制止电站无序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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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4日 10:30 新华社 | |||||||||
    自去年以来,全国电力需求猛增,一些地区违法违规开工建设了大量电站项目,致使电站在建规模远远超出电力规划确定的目标,也超出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环保总局9日表示,全国环保系统将依法对在建和拟建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清查,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尤其是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就擅自开工建设的电站项目,要严肃查处。
    据介绍,从今年1月至11月,环保总局已受理200个电站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总装机容量为17559万千瓦,其中已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电站项目94个,总装机容量为8082万千瓦。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说,如果这200个项目全部上马,预计将增加耗煤量4亿吨/年以上。如不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将新增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500万吨/年和5326万吨/年以上,必然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     环保总局要求各地严格完成违法违规电站项目清理工作,对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在建电站项目逐个查处。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批准的在建电站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并按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环保部门未予审批的项目,不得继续建设;对已经投入运行的违法违规电站建设项目,必须严肃处理,对不具备环保条件的项目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停止运行。     据了解,在今后建设电站的环境影响评价中,环保部门将充分考虑项目区域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容量;促进建设高容量、高参数的电站项目;对水资源紧张的北方地区的电站建设项目严格论证,严禁取用地下水,鼓励使用城市中水和矿井疏干水,严禁因电站建设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对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位于大中城市建成区、规划区内的火电厂项目实行严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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