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外贸委员会12月13日召开第35次会议,决定对玩具进口继续实施贸易保障措施。,决定自2004年12月31日生效,有效期1年半。
自1996年开始,巴西对玩具进口实施贸易保障措施,以保护巴西本国的玩具工业。巴西政府2003年12月31日决定,于2004年1月1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继续对玩具进口实施贸易保障措施,并对玩具领域进行调查。
根据巴西外贸委员会的决定,受贸易保障措施影响的共有大约101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受影响最大的主要是中国等少数国家。
被列入实施贸易保障实施范围的国家和地区,对巴西出口玩具,除缴纳20%的进口关税外,还将缴纳10%的贸易保障进口附加税。进口附加税自2005年开始为9%,2006年为8%,直至2006年上半年底为止。
(信息来源:驻巴西经商参处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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