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监会出台了《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以下简称《备忘录18号》),对新股询价制度中询价对象范围、条件和行为作出了要求。那么,目前市场中有多少家机构投资者符合相关规定,可能成为合格的询价对象呢?
《备忘录18号》规定,询价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以及QFII六类。对每一类机构投资者,《备忘录18号》都作
出了一些条件限制。据统计,目前市场中约有共160家机构投资者已经具备成为询价对象的条件。
基金公司和QFII是受到条件限制最少的两类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现有基金公司和QFII基本都可以成为合格询价对象。目前,已经成立的基金公司约有45家,另外,还有数家基金公司正在待批过程中。目前已获投资额度的QFII数量为24家。
证券公司除了符合询价对象的一般条件外,还必须属于综合类(含比照综合类)证券公司且注册登记为保荐机构;最近12个月未发现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行为;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目前,拥有保荐机构资格的券商约有70家,其中汉唐证券、闽发证券等券商已经被托管,应当排除在外。大致估算,约有60余家证券公司有望成为询价对象。
财务公司的准入条件则包括:成立两年以上;注册资本金在3亿元以上;最近12个月参与公开发行证券的网下申购并获得配售的次数不低于3次。符合前两个条件的财务公司共有75家,但据聚源数据统计,同时符合第三个条件的财务公司目前只有18家。因此,就目前而言,只有18家财务公司有望成为询价对象。
信托投资公司的准入条件与财务公司大致相同,唯一区别是将注册资本金门槛提高到了4亿元。统计显示,注册资本金在4亿元以上的信托投资公司有25家,据聚源数据的统计显示,其中今年以来网下申购获配3次以上的公司则仅有11家。
保险机构也被列为询价对象的候选范围之内。全国现有的保险机构有72家,但是,由于保险机构直接进入股市还在等待有关部门批准过程中,因此,目前还不能确定有多少家保险机构可以成为询价对象。
显然,随着时间的推移,符合询价对象条件的机构数量会逐步增加。即使目前的六类机构投资者范围不再扩大,在未来的一到两年内,询价对象群体数量可能会增加到300至400家。上海证券报记者叶展 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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