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乌兹别克议会消息,自2005年1月1日起,乌兹别克将进一步完善出口退税制度,即:由政府财政预算进行退税,2005年计划此项预算支出为1.28亿美元。
由于以往的退税制度不够完善,退税不及时,使乌出口商在制定出口价格时必须考虑不能退税的可能,因此出口价格偏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没有竞争力。
目前,乌增值税税率为20%,2005年将保持不变。
(信息来源:驻乌兹别克经商参处子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