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融中外合作处置资产项目俱获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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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3日 08:19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国际金融报记者 李卫玲 发自北京 12月12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京表示,华融在第二次国际招标项目中,与外资合作处置资产的交易日前已全部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华融分别与瑞士银行、摩根大通、雷曼兄弟、高盛、摩根士丹利成立的中外合作资产管理公司已全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这是华融公司再次与国际投行成立合资公司以来处置不良资产。在2001年第一次国际招标后,华融分别与摩根士丹利投标团和高盛公司成立第一联合资产管理公司和融盛资产管理公司,但这两个合资公司成立至今的运作情况一直没有公开过。 与华融第一次国际招标相比,在第二次国际招标中,通过与华融合作介入中国不良资产领域的国际投资者越来越多。这表明,境内外投资者对中国不良资产市场显示出更加强烈的投资热情和兴趣。华融公司表示,新成立合资公司的有关资产交割正在加紧进行,预计在年内即可完成。 在去年12月启动的第二次国际招标中,华融面向境内外投资者推出了22个资产包,涉及账面金额约250亿元人民币。6家境外投资者和1家国内投资者中标17个资产包,涉及账面金额222亿元人民币。 经过几个月的谈判,最终有16个资产包达成交易,涉及账面金额184亿元人民币。其中,3个被国内投资者直接买断,2个向境外投资者卖断,11个采取了中外合作处置方式。另有1个资产包因谈判未能达成一致最终未能成交。 华融公司介绍,与首次国际招标相比,本次招标共有6个中外合作项目和1个对外卖断项目需要审批,审批工作量明显加大。但与首次国际招标审批历时16个月相比,本次招标项目审批速度也明显加快。 商务部采取审完一个批复一个的办法,在前后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便完成了对华融上报的6个中外合作处置资产项目的全部审查及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也适时出台了《关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转让不良债权有关外债管理问题的通知》,为华融本次向花旗集团卖断资产交易得以较快获批提供了依据。 记者了解到,国家一直在积极鼓励和支持吸引外资参与中国不良资产处置,本次对外处置资产交易的快速审批更是充分体现了这一精神。据介绍,本次审批一是充分借鉴了华融首次国际招标审批工作中积累的经验,沿用了已得以明确的关于市场准入、外汇管理、工商登记、税收等政策框架和审批规则。 二是商务部在牵头对中外合作交易项目进行审批的过程中,除依先例向银监会、财政部征求意见,此次同时也向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征求了意见,从而为交易获批后合作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外债登记提前开辟了道路。 三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等从鼓励外资参与中国不良资产处置、促成交易快速交割的角度出发,针对中外合作处置不良资产交易结构的特点,在现行政策框架内对诸如注册资本足额到位、外债登记等审批环节的掌握上更加讲求了效率和可操作性。 《国际金融报》 (2004年12月13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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