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贷款”难当大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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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2日 10:45 证券市场周刊 | |||||||||
    利好作用今非昔比     机 构:湘财证券研究发展中心     分析师:王骁敏
    总体来看,新办法的制定基本上是在老办法的基础上制定的,修改的地方不是太多,但比起老办法,无疑要全面的多。     许多投资者对当年推出《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的情景应该记忆犹新,直接导致了后来波澜壮阔的牛市主升行情。时过境迁,目前该消息的出台对市场肯定会有利好刺激,但力度与4 年半以前相比,将会小许多。     该办法的出台也再次验证了管理层在拓宽券商融资渠道方面,继前期券商发债问题解决之后,又迈出了实质性一步。对于目前资金面方面存在很大问题的券商而言,无异于雪中送炭。这样一些老的券商重仓股票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机会,市场的做空动能可能会减少许多。     但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目前政策性利好消息对市场的推动作用已经越来越小。对于机构投资者而言,他们更看中的是上市公司本身的盈利能力和合理的估值水准。     而管理层期望用一些资金面方面的利好消息来继续维持以前资金推动型市场的状况,以达到政策救市的目的。机构投资者无疑在这次市场与政策博弈的过程中占据上风,因为目前的市场正在逐步向价值推动型市场过渡,单纯依靠资金来强行护盘和拉升只能导致后市风险的进一步积聚。只有当机构投资者通过他们的估值模型认可市场的定位水平,市场才有望真正走强。而目前出台的一系列利好政策将在制度上完善目前的市场游戏规则,对市场健康发展将起到长远的作用。     因此,短期来看,该消息的出台对市场的影响可能比较有限。因为和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消息相比,对市场的影响要小许多。不过从中折射出管理层护盘的决心还是非常大的。     加剧股价结构分化     机 构:天相投资顾问公司     分析师:陈仕华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的贷款人和借款人资格、质物、贷款资金用途、贷款期限和利率、贷款程序和贷款风险控制制度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和原有的法规相比,新的《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的不同:     1. 质物除了A股和证券投资基金外,增加了上市公司可转债;     2. 明确了股票质押贷款的用途是弥补证券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     3. 以前对于非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只有总行才能作为贷款人,修订后的办法规定总行在报中国银监会备案后可以授权分行办理股票质押贷款业务;     4. 对于证券公司的资格,考虑到近几年证券公司经营状况,取消了未发生经营性亏损的要求,增加了对信息披露以及客户交易结算金独立存管的要求;     5.股票质押贷款最长期限从原来的半年提高到一年;     6.原办法中,质押贷款利率在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商业贷款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30%,而根据新《管理办法》和央行前期公布的贷款利率上限规定的取消,质押贷款利率上也相应取消。     我们认为,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对于规范运作的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更加便利,和10 月份发布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一样,拓宽了证券公司的融资渠道,对于合规证券公司的日常经营起到支持作用,有利于规范运作的证券公司的发展,证券行业的龙头企业如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600030)将受益;     对于能作为质押物的股票、基金或可转债,其二级市场价格走势可能会受到股票质押行为的影响。一方面,不排除人为稳定股票价格情况的出现,另一方面,当质押股票价格下跌,在质押股票市值与贷款本金之比逼近平仓线比例时,贷款人出售质押股票会加剧股票的下跌;     由于用以质押贷款的股票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适度和流通性较好,这会增加市场对这类股票的需求,使得股价结构的分化现象会更加显著。     政策意义不容忽视     机 构:招商证券研发中心     分析师:卢兴前 黄顺祥     《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2000年春节后同市值配售一起,曾被看做市场的特大利好,掀起了一波波澜壮阔的牛市行情,主要原因是市场直观地认为股票质押贷款能为市场带来源源不断地资金。但是后来通过我们调研发现,2000年证券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贷款向银行获得的资金非常有限,到了2001年以后,证券公司通过股票质押贷款向银行获得的资金几乎为零。导致这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2001 年以后,股票连续下跌,券商的抗风险能力下降,银行认为股票质押贷款的风险很大,对该业务有抵制的情绪。     证券公司认为股票质押贷款程序复杂,办理手续时间长,而贷款期限短(最长6个月)。     证券公司通过一些违规的手段获取资金比较方便,用途也不受监管。     修改后的新办法与原办法相比,在质物范围、贷款人范围、贷款期限、(一家证券公司可申请的)贷款人家数4个方面比原来的宽松了,但是在贷款资金用途、借款人条件、警戒线比例三个方面则比原来的更加严格了。单单就是新办法中规定没有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同时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独立存管作为借款证券公司的必备条件,这大大限制了借款券商的家数。目前正在已经或正在开展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独立存管的券商只有十几家,而130 家券商没有挪用交易结算资金更是寥寥无几。所以短期内真正获得股票质押贷款资格的券商不多,所以券商通过股票质押贷款获得的资金总量非常有限,对市场的资金面的积极影响更是微不足道了。不过这也将进一步引导证券公司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但是新办法出台的政策意义不容忽视。     首先,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共出台4个政策改善券商的资金状况,充分反映管理层对券商生存状况的忧虑和关怀。     “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是为了落实而成立的6 个工作小组之一,10月19 日,人行发布了《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证监会发布修订的《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分别对券商的短期融资渠道和长期融资渠道加以拓宽。10 月21 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创新试点券商试点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待积累一定的经验后再逐步扩大范围,也是为了进一步改善券商的资金状况。与《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一起,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共出台四个政策改善券商的资金状况,充分反映管理层对券商生存状况的忧虑和关怀。     其次,结合此前出台的一系列利好政策及最近黄菊副总理的讲话精神,我们不难发现,管理层呵护、稳定市场的态度非常明显,政策做多的意愿非常强烈。我们预计政府各部门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将继续抓紧落实国务院发展资本市场的九条意见,包括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推进分类表决和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缓解市场扩容压力、推出国有股减持试点等在内的多项利好政策都有望逐步出台。     再次,由于《通知》规定能够用于质押的股票应“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动性较好”,因此全面开放股票质押贷款后将在一定程度上鼓励券商加大对大盘绩优蓝筹股的投资,这将有利于引导市场树立价值投资理念,也有利于大盘绩优蓝筹股的走稳。     券商积极 银行谨慎     机 构:渤海证券研究所     分析师:田辉     从《办法》来看,盈利能力指标并未被列入券商需具备的资格中,显示出监管层对券商的扶持。可以申请质押贷款的券商必须具备必要的资产流动性、风险控制比率、交易风险准备金、信息披露、独立存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及最近一年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等条件,净利润等盈利能力指标不在其中。     券商长期的风险控制是监管重点。无论是10月发布的券商发行短期券和长期债券的管理办法,还是从今天开始实行的股票质押管理办法,都对券商无违规违纪行为及风险控制等事项进行了严格规定,即如果券商要度过目前的发展瓶颈、取得长期发展,必须以合法及稳健经营为前提。     银行在开办该业务时应保持应有的谨慎,因为股票、基金和可转债的市价具有较大的波动性,收益与风险并存。因此,该办法从内部及外部两方面对银行进行保护。     我们认为,该政策的出台对证券行业而言是又一重大利好,银行业在该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强。我们对前期关于证券业及银行业持有的观点维持不变。     期限延长 效果有限     机 构: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     分析师:梁静     相比于4年前的旧办法,新办法弱化甚至消除了股票质押贷款的部分障碍,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股票质押贷款的开展。同时,对贷款风险控制的强化以及对质押股票的质地要求,也将有效防范股票质押过程中出现的市场风险。     因此,新办法的颁布将促使股票质押贷款业务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券商资金面较为紧张的现状,对于规范程度高、资信状况好的券商有实质性的意义。     办法本身修改力度不足以及证券市场的发展现状都将制约股票质押贷款规模的扩大,短期来看,股票质押贷款仍然难以成为券商的重要融资渠道,新办法对市场的影响也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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