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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后恢复新股发行询价制度实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1日 04:0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证监会昨日公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及配套文件《股票发行审核标准备忘录第18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

  中国证监会10日宣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将于200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按照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简称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的
方式确定股票发行价格。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8月28日审议通过的《公司法修正案》、《证券法修正案》均已删除了新股发行价格需经监管机构核准的规定。按照规定,股票溢价发行将无需再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股票发行价格应主要通过市场机制形成。中国证监会随后拟推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并于8月30日发布了相关征求意见稿,同时暂停新股发行。

  询价制度解读一

  机构获得定价权股民不能参加询价

  证监会10日发布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称,询价对象是指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以及其他经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投资者。这意味着,社会公众投资者并不能参加股票发行询价和配售。

  为何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不能参加询价和配售?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机构投资者参与询价和配售并不是赋予其特权,其出发点是希望借助机构投资者的研究力量和定价能力,逐步引入成熟市场的发行定价机制,稳步推进证券发行的市场化改革。

  询价制度解读二

  定向配售限期锁定防止机构哄抬价格

  他说,《通知》要求不超过20%或50%的发行数量向询价对象配售,目的在于约束机构投资者的报价行为,防止报价的随意性,使询价结果更加合理。随着市场的逐步成熟,长期以来存在的申购新股无风险的状况将逐步得到改变,申购新股应该建立在论质定价和承担风险的基础上。要求机构投资者承诺将获配股票锁定三个月的规定,使机构投资者在报价不合理的情况下即使通过参与询价获配股票,也并不一定比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享有更多的获利机会。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相比较而言,机构投资者由于其管理的资产规模较大,可以在研究、人才和管理上投入更多的资源,因而也有较高的定价能力、风险判断和控制能力,有利于对发行人的内在投资价值和发展前景进行综合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合理价格,也为公众投资者的认购提供了重要的价值判断标准。

  另外,由于技术方面的原因,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询价将大大增加实际操作的复杂性,造成不必要的风险。因此,《通知》规定只有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询价和配售。

  询价制度解读三

  询价制度带来三大变化

  按照中国证监会规定,我国明年将正式施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制度。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询价制度是形成股票发行价格的有效方式,询价制度将对中国股市的健康发展产生重要意义。

  这位负责人说,成熟市场的经验表明,向专业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投资者询价是形成股票发行价格的有效方式。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实施这一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他说,询价制度将给我国股市带来以下三个方面的积极变化:

  一、询价制度改革和完善了目前的股票发行机制。询价制度通过规范化的推介询价程序,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与投资者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使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到定价过程中来,减少了发行定价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同时,要求保荐机构将投资者的报价情况、价格确定依据等公开披露,便于市场充分了解定价过程。这样不仅提高了定价过程的透明度,同时也使机构投资者、保荐机构等市场参与主体的行为受到市场约束,接受市场检验,为获得一个具备长期投资价值、兼顾发行人和投资者利益的发行价格创造了条件。

  二、询价制度使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拥有了股票发行定价的话语权,将推动机构投资者队伍进一步发展壮大。另外,询价制度通过吸引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以及保险、年金等增量资金进入证券市场,扩大了市场资金来源,为我国资本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增加了新的动力。

  三、询价制度将促使保荐机构完善内部管理,加大研究投入,建立客户队伍,拓展销售渠道,提高股票定价和销售能力,为提高保荐机构的整体竞争力打下坚实基础。

  询价制度解读四

  初步询价定区间累计询价定价格

  按照规定,发行申请经证监会核准后,发行人应公告招股意向书,开始进行推介和询价。询价分为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两个阶段。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通过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通过累计投标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初步询价询价对象至少20家

  规定指出,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向不少于20家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并根据询价对象的报价结果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及相应的市盈率区间。公开发行股数在4亿股(含4亿股)以上的,参与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应不少于50家。

  累计投标询价询价对象要买票

  按照规定,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应向参与累计投标询价的询价对象配售股票: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下的,配售数量应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20%;公开发行数量在4亿股以上(含4亿股)的,配售数量应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量的50%。经证监会同意,发行人及其保荐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上述比例进行调整。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称,这一规定的出台体现了市场发展的要求,标志着我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市场化定价机制的初步建立,将对提高市场配置资源效率、推动资本市场的稳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均据新华社

  询价制度解读五

  首只新股明年2月面市

  昨天晚上,证监会表示,明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股发行询价制度,暂停3个多月的新股发行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新股发行闸门会不会立即打开呢?昨晚10点,本报就此事紧急采访了业内人士。

  银华投资米海说:“估计新股发行闸门不会立即打开。证监会、拟上市企业、券商投行人员、交易所、证券登记公司、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包括广大投资者都需要时间了解、熟悉新制度的操作流程。证监会至少应对券商投行人员培训操作细则。”华西证券投行人士说:“询价制推出,意味着新股恢复发行的进程在加快,我们一直在等这个规定正式推出,客户更是希望早点招股。最近,我们特别忙,已过会的几个企业是重点项目,根据新制度,还需要补充一些资料。我们要补充2004年审计后的财务数据,还要重新计算企业的各项财务指标。上报给证监会的材料在数据有一定变化。拟上市企业的规模都不算小,资产一般上亿,其年报审计至少需要一周时间,所以我们拿到企业审计后的财务数据,通常在1月中旬前后。但是,大家肯定要加紧工作,争取缩短补充材料的时间周期。越早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公司的项目就能更快完成。不过,明年1月要公开招股,难度还是比较大,主要是到年底了,时间上安排不过来。”

  华泰证券投行人士说:“第六届发审委这个月到期,要等到第七届发审委成立后,新股重新发行可能才会动工。但是,新股发行已经耽搁很久了,压在证监会的计划融资额比较大。不排除为配合大型企业上市的任务,管理层特事特办,提前允许少数特大型企业首先按询价制度发行新股。”

  记者林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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